标准公布!事关毕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!|世界报资讯

毕节试验区杂志社   2023-04-09 13:12:26


(资料图)

根据《省民政厅 省财政厅 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》(黔民发〔2023〕5号)精神,现将2023年毕节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向社会公布如下:

一、2023年,毕节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。第一档:七星关区、黔西市,保障标准为762元/月;第二档:大方县、金沙县、织金县、纳雍县、威宁自治县、赫章县、百里杜鹃管理区,保障标准为713元/月。

二、2023年,毕节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。第一档:七星关区、黔西市,保障标准为6120元/年;第二档:大方县、金沙县、织金县、纳雍县、威宁自治县、赫章县、百里杜鹃管理区,保障标准为6072元/年。

三、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年4月1日起执行。        

毕节市民政局

2023年4月7日